滑县大弦戏剧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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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8年被冀、鲁、豫边区政府命名为“民众剧社”,归平原省管理。1952年移交滑县,并被命名为“滑县大弦戏剧团”1960年濮阳县大弦戏剧团撤消,与滑县合并,称滑县大弦戏剧团。

溯源

  滑县早在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就有大弦戏活动的踪迹(在“滑台重修明福寺碑”的副碑上有:……“以上布施,除修葺佛塔外,敬献大梆戏、大弦戏各一台”的记载),明万历年间有规模较大的班社“公兴班”座斑滑县。清朝大弦戏到了鼎盛时期,班社增多,仅汴梁一带就有十八班社,分“礼”、“敬”、“旺”三门,后“礼”门去了山东;“敬”门流入滑县;“旺” 门去向不明。“敬”门流入滑县与“公兴班”合并,实力增强,影响较大。清光绪年间,易名“大兴班”。

剧团历史

  建国初期,濮阳大弦戏剧团归平原省管辖,改为“新新剧社”。1953年平原省撤销后,复归濮阳县管辖,更名为濮阳县大弦戏剧团。[1]

  1969年(文革期间)与滑县豫剧团合并,大弦在全面绝迹,1979年恢复建制。

  滑县大弦戏发生、发展经历了唐代的产生期;宋、元代的形成期;明、清两代的鼎盛期;民国的兴衰更迭期;新中国成立至文革前的新生转折期;“文革”期间的绝迹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88年挖掘、抢救、复苏期;以及实施“民保工程”的弘扬、振兴期。自恢复建制以来,滑县大弦戏有了较大发展,2001年该剧团被省文化厅授于《河南省百佳文化文明经营单位》称号。

  2004年10月,河南省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河南省文化厅将濮阳大弦戏列入“河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重点保护试点单位”。

  2006年5月20日,濮阳县大弦戏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濮阳一张文化名片。[2]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滑县大弦戏剧团获得“大弦戏”项目保护单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