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原名福州闽剧院,始建于1958年,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剧保护单位。
简介
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原福州闽剧院),初建于1958年,20世纪90年代福州有闽剧一团、闽剧二团和红旗闽剧团3个国有剧团。1999年12月,3个闽剧团合并成立福州闽剧院。林培新担任福州闽剧院首任院长。[1]
2006年剧院申报的福州闽剧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被国务院评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保护单位。
2012年8月,经福州市委、市政府批准将福州闽剧院划转为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
在党的文艺方针指引下,我中心创作的作品在国家级赛事中屡获大奖,分别荣获全国首届“文华大奖”、 “文华新剧目奖”、 中国戏剧节“优秀演出奖” 、中宣部 “五个一工程奖” 、中国戏剧节“曹禺优秀剧目奖” 、全国戏剧文化奖原创剧目大奖。其中新编历史剧《林则徐充军》《天鹅宴》《丹青魂》《御前侍医》相继晋京展演,三度荣进中南海演出。《兰花赋》参加“庆祝新中国65华诞”福建省优秀剧目晋京展演,首次进入中共中央党校、国家大剧院演出,并由福建省纪委组织全省巡演。[2]
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新剧院
2023年2月10日上午,福州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新剧院——福州闽剧院隆重举行揭牌仪式。
新剧院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斗东路5号(原福州人民会堂),毗邻五一广场,市中心繁华地段,交通便利,人流量大。总建筑面积7723.6平方米,共四层,具备演出、排练、闽剧展示与交流等功能,实现动态展演与静态展览一体化,满足市民多元化艺术需求。让市民游客更加便捷、舒适地享受闽剧艺术,更好地展示福州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助力闽都文化国际品牌打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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