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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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文化馆
湖州市文化馆

  湖州市文化馆是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前身是嘉兴地区群众艺术馆,创建于1979年,1983年撤地建市、嘉兴地区群艺馆一分为二,建立湖州市群众艺术馆,1988年11月撤区并市,原城区、郊区文化馆同时并入湖州市群众艺术馆。 2001年湖州市文化体制联动改革,湖州市越剧团、湖州市湖剧团、湖州市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并入湖州市群众艺术馆;2003年湖州宁长剧院撤并入湖州市群众艺术馆。2008年,被评为国家一级馆。2012年更名为湖州市文化馆。

主要职责

  (一)组织市级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存展示活动;

  (二)开展群众文艺创作、群众文化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数字化服务和对外交流合作;

  (三)指导全市文化馆(站)、非遗馆的业务工作以及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四)承担各类文化(文艺)人才、非遗保护人才的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文化馆业务干部、社会文化工作人员、社会文艺骨干、文艺团队的辅导和培训;

  (五)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发掘和资料整理,征集、保存实物和资料,征集相关知识产权及版权;

  (六)承担地方传统艺术剧种的保护传承、创作生产、演示演出和传承队伍建设等工作;

  (七)完成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其它信息

  湖州市文化馆坐落于仁皇山新区长兴路99号,建筑面积5800余平方米(其中馆本部3951平方米,府庙培训教室1849平方米),拥有多功能大型展厅1个、小展厅1个,大小会议室2个,培训教室8个、大小排练厅4个。馆下设综合办公室、表演艺术指导中心、视觉艺术指导中心、社会文化指导与培训中心、大型文化活动中心、非遗保护发展中心(民间艺术指导中心)、理论研究信息中心、湖剧保护中心(湖剧团)八个部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