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艺术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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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县艺术推广中心,由朝阳人民剧社;朝阳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朝阳县评剧团。2011年转制为朝阳县艺术推广中心。
基本信息
以文化艺术推广、服务、传承为主项艺术演艺团体。现有演职人员45人,其中正高职4人,副高职11人,中级14人,初级16人。朝阳县艺术推广中心秉承了朝阳县评剧团优秀传统,38年坚持送戏下乡服务于农民、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每年平均演出200多场。
2011年改制前暨2009年庆祝建国60周年全国优秀地方戏展演现代评剧《赵尚志1933》获优秀演出奖;现代评剧《家家都有八出戏》、《山路十八弯》分别荣获辽宁省第四节文化艺术节、第六节文化艺术节“银奖”。曾两度被辽宁省文明委授予“雷锋号”;被中央人事部、文化部授予过“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单位”。
2012年辽宁省首届道德模范颂曲艺调演拉场戏《送三弦》荣获优秀演出奖;
2014年参加央视《盛世花为媒》荣获优秀组织奖;
2015年传统评剧《穆桂英挂帅》参加“菊苑流芳”辽吉黑蒙四省区优秀地方戏展演荣获二等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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