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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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二人台艺术研究剧院(原呼和浩特市民间歌舞剧团)成立于一九五三年,是内蒙古地区最早从事二人台表演艺术的专业团体。建团65周年来,该剧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扬乌兰牧骑优良传统,以传承和发展二人台地方戏曲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已任,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鼓励下, 不断发展壮大,现已形成具有独特乡土气息, 囊括各类表演、创作的表演院团.并不断推出优秀剧目和精品力作,先后排演大小剧(节)目近500个,丰富和繁荣着地方戏曲艺术宝库的同时,培养了大批业务精湛的表演艺术家。

  在多年的发展中,该剧院先后多次参加全国戏曲汇演,并荣获第十四届“文华剧目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 奖; 第四届中国戏剧节十一项集体及个人奖;中国曹禺戏剧奖;第三届中国戏曲红梅荟萃金花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资助剧目;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银奖”;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首届、二届内蒙古二人台艺术节金奖; 银奖、全国北方片地方小戏汇演及四省区二人台电视大奖赛等多项大奖。从而担负起蒙、晋、陕,、冀、宁五省区二人台的引领、 示范、 研究、传承,挖掘、 创新的作用。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 心的创作导向,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立足本职工作,竭尽全力的保护、 发展、 延续、 示范,引领着二人台戏曲这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旺盛生命力。

  2006年由该剧院组织成功申报,“二人台”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该剧院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1]

现状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为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前身为呼和浩特民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6月按照深化市本级国有企业改革部署整合内蒙古青城金谷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新思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及呼和浩特会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内设10个部门,11个全资子公司,共有职工569人。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为文艺创作、文化交流、演艺项目开发、文旅设施建设运营、会展服务、文化活动策划等。2019年9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21年被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统计局命名为自治区文化企业十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