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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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

  在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关心下,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上海师范大学共建的表演艺术学院于1999年10月9日正式成立。这是上海建立的第一、也是上海市文广局唯一的一所表演艺术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上海市戏曲学校和上海市舞蹈学校为依托,利用文化和教育两方面的优势,为上海文艺舞台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

学院简介

   表演艺术学院座落在上海莲花路211号,校园占地135亩,现有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校园内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公寓、餐厅、运动场、6700平方米的戏曲和舞蹈专业练功房均具有相当的规模。根据艺术教学特点,学院配置了现代化的校园网、电脑房和电化教室,还将筹建实验剧场,以满足日常教学及实践演出的需要。

  表演艺术学院由上海市文广局艺术总监马博敏任院长,徐幸捷任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王梦云、凌桂明、张荫尧任副院长。学院现设有京剧、中国舞、芭蕾舞、评弹、话剧影视表演、舞台美术、群众文化管理及成人艺术教育中心的戏曲、舞蹈等专业。

办学目标

  学校的教学主要依托上海文化影视系统的艺术和行业优势、依托上海师范大学的文化教育资源,着眼于上海文艺繁荣和文化市场发展的需求,以戏曲和舞蹈为主干专业,立足上海、辐射周边、面向全国,将学院办成发掘和培养艺术人才的摇篮,提高现有文艺工作者素质的阵地和提高市民文艺素养的园地,并集艺术表演、创作、教育、研究于一体,专业门类配套、中高职教贯通、高职本科衔接的全国一流的高层次应用型、技术型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教学方针

    "全面发展、因材施教、普遍培养、重点提高"的教学方针,为每位学生提供宽广的发展空间,并按照"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指导思想设置课程,使学生具备较高的综合艺术素质。

办学特色

  1、以培养舞台紧缺的高层次、高素质戏曲、舞蹈表演人才为重点,并围绕这个重点配套培养戏曲、舞蹈、影视等艺术所必需的编导、作曲、舞台美术、艺术管理和艺术教育等专业人才。

  2、与行业紧密联系,与舞台实践密切结合,请最好的教师来授课,把学生送到对口的岗位去实习,使学生毕业时即具备较强的行业岗位适应能力。

  3、中、高职教紧密衔接,学院和上海戏曲学校、上海舞蹈学校在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上总体设计、分段实施,形成有利于早出人才、快出人才的培养机制与学制。

学院现况

  2002年,上海师范大学表演艺术学院、上海市戏曲学校和上海市舞蹈学校并入,上海戏剧学院成为同时包括戏剧、戏曲、舞蹈、影视等学科专业,办学层次从中专、大学本科到硕士、博士的综合性艺术院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