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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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阳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始创于1953年10月,先后定名为“揭阳玉春香潮剧团”、“榕江潮剧一团”、“揭阳县潮剧一团”,1992年随揭阳撤县建市升格为揭阳市潮剧团,2012年7月在全国文艺院团改制的大背景下,划转为揭阳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承担潮剧创作、研究、保护、传承和展演等职能。

基本信息

  揭阳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工作的法规和政策;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接待演出、重大节日文艺演出以及送文化下乡等政治性演出任务;承担市委市政府对外文化交流任务;弘扬潮剧传统文化,对潮剧表演、唱腔、音乐以及舞美、灯光、道具、服装等艺术进行传承和保护;创作生产潮剧剧目、研制推出潮剧精品;参与潮剧艺术教育和培训;组织潮剧理论、表演艺术、唱腔艺术、潮剧音乐艺术以及舞美、灯光、道具、服装等舞台艺术研究改革与创新;组织潮剧理论研究成果、传统潮剧艺术以及潮剧艺术改革新成果的展演展示,参加各级戏剧汇演、调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1]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揭阳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获得“潮剧”项目保护单位资格。[2]

发展历史

  玉春香潮剧团是1953年由原玉春香、老一枝香、新源正三个潮剧团合并组成,是揭阳县第一个专业潮剧团。

  玉春香前身是新中国成立后,揭阳县的潮剧流散艺人分别在曲溪蟠龙村建办玉春香潮剧团,在曲溪横山村建起老一枝香潮剧团,在砲台登岗镇建起新源正潮剧团。这三个剧团的建立,并很快得到观众的认可赞赏,颇有影响力,引起县人民政府的重视,遂派员到这三个剧团进行调整工作。当时曲溪蟠龙村的玉春香潮剧团艺术力量较强,阵容庞大,组织机构较完整,故解散老一枝香和新源正两团,把主要骨干调入玉春香,由揭阳县人民政府接收建制,于1953年10月正式成立揭阳玉春香潮剧团。

  1959年2月揭阳玉春香潮剧团易名改为地方国营【榕江潮剧一团】

  1966年2月,更名为揭阳县潮剧一团。

  1968年10月揭阳县潮剧一团撤销,该团的部分人员被调入刚组成的文工团。

  1973年8月文工团撤销,召回原揭阳县一团的骨干人员,复建揭阳县潮剧一团并改名为揭阳县潮剧团。

  1979年7月实力充资的揭阳县潮剧团划分为揭阳县潮剧一团,二团。但未合并时的一团更名揭阳县玉春香潮剧团,揭阳县潮剧团。

  1986年,揭阳县玉春香潮剧团及揭阳县潮剧二团两个专业团体进行改革合并,成立揭阳县潮剧一团。

  1991年,潮汕地区行政区划变更,剧团归属揭阳县文化局管辖。[3]

  1992年,揭阳撤县建市,揭阳县潮剧团升级为揭阳市级剧团。

  2012年7月在全国文艺院团改制的大背景下,划转为揭阳市潮剧传承保护中心。